《书端州郡斋壁》是一首题壁诗,是“包青天”包拯唯一传世诗作,也可以认为这是其身体力行的座右铭。作品主要讲述包拯为官不屈不挠,一身正气的事迹。首联写为人处世之道;颔联进一步写为人处世之道是“直”;颈联写除暴安良;尾联写接受史书留下的教训,决不给后人留下耻笑的把柄。这首诗持重刚健,质朴无华,严谨有力,掷地有声,字字如钢,句句沥血,充满堂堂正正之气,磊磊落落之情。令后学振奋,令巧伪蒙羞。
展开 收起公元1040年(康定元年),包拯出任端州知州。当时端州以产端砚(贡品)著名,历任端州地方官趁进贡之机,向砚工额外索取数十倍以中饱私囊。包拯到任后,严格规定只按进贡需要数额限额交纳,自己更“不持一砚”。端砚一事触发了作者的感慨,于是创作了这首诗以抒发其刚直无邪,对贪官污吏憎恶如仇的心绪。
展开 收起端州:宋州名,治所在今广东省肇庆市。包拯曾任端州知州;郡斋:郡守的府第;直道:正直之道;秀干:茂盛的树干,喻指优秀的人才;栋:屋中的正梁,此喻担当国家重任的人;不作钩:不作弯曲的钩子,意思是说不愿枉道而行;仓充:粮仓贮存充足。此喻引起腹心贪欲的财宝;鼠雀:指贪官污吏;贻:留给;来者:后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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