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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法律不能实现公正时,公正本身便是超越法律的判决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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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星 《西窗法雨》

注解
  • 刘星,北京人。曾为解放军侦察兵,后为建筑设计描图员。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、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,在美国法学院做过访问学者。曾为中山大学法学教授,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。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出版法学著作多部,发表论文若干,并在《南方周末》《法制日报》《文汇报》等报刊辟有法学随笔专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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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全书以亲切家常、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,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,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,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,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,去思考中国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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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

西窗法雨

其实,根据当时法律的具体规定。亨宁森夫妇是无法打赢官司的。但是法院似乎有一个观念:法律的目的在于公正,而不在于法律本身,因此,当法律不能实现公正时,公正本身便是超越法律的判决依据。

世间冷暖 万物美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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