圆圈正义
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,故意杀人罪的表述是“故意杀人的……”,而非“故意杀害他人的”,因此,自杀至少在文理上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并无问题。但是法律的适用并非冰冷的逻辑推导,它一定要考虑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,体悟每个血肉之躯的喜怒哀乐。 关于安乐死的法律性质,关键的问题在于人是否有权处分自己的生命?如果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,那么无论是帮助自杀,还是安乐死,不说是助人为乐,也绝非犯罪。但如果答案是否定的,那么把它们视为犯罪的传统观点就具有合理性。 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依然只有两种进路,一是基于后果的功利论,二是传统的道义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