圆圈正义
“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,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”,这是法治最基本的原则。法治的精神并不是通过法律规定人们应如何行为,而是划定一个行为的禁区。凡是法律所不禁止的,便是民众可自由驰骋之地。在现行法律中,并无任何条款明确禁止雇用网络水军进行宣传造势。网络水军并非一无是处,如果用之得法,也可能达到积极的效果。如果雇用水军只是进行自我炒作,没有侵犯他人的利益,这就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,没有必要过多干涉。就如一部电影上映,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感,通过网络水军评价一下这部影片的优劣,这无可厚非。可见,网络水军只是一种宣传技术,关键看如何使用,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取缔民间的网络水军,这会极大地干涉言论自由。总之,没有必要因为网络水军带来一些不良影响就全然禁止,切勿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起泼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