圆圈正义
当时,我和很多司法机关的朋友交流过对雷洋案的看法,虽然认识上不乏分歧,但感恩的是我们“友谊的小船”足够厚重,经得起争论与风暴。有一天,一个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朋友给我打电话,他说看了许多关于雷洋案的文章,但感觉都没有说到重点。他觉得本案真正的作用在于规范执法活动。如果雷洋案能够推动执法的公开规范,那么雷洋也就没有白死。否则,无论案件如何处理,最终都是两败俱伤,撕裂的民意无法修补。 我觉得他说的非常有道理。规范执法不仅是对民众,也是对执法人员最大的关爱与保护。如果执法权力缺乏明确的边界和正当的程序规则,那么这种权力也就极易释放人性深处最邪恶的成分,败坏执法者的道德良知,好人难免沦为恶棍。